学校各单位:
根据《304am永利集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3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304am永利集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0〕360号)及学校相关统计工作要求,现开展304am永利集团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具体安排请查阅《304am永利集团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表填报工作方案》(附件1 )。
同时,结合今年填报的新变化,请一并学习河南省教育厅教发规函〔2020〕360号《转发304am永利集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2)与《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附件3)。
评估督导处
2020年9月30日